九章算术

○平分

〔淳风等按:平分知,诸分参差,欲令齐等,减彼之多,增此之少,故曰平分也。〕

术曰:母互乘子,

〔齐其子也。〕

副并为平实。

〔淳风等按:母互乘子,副并为平实知,定此平实主限,众子所当损益知,限为平。〕

母相乘为法。

〔母相乘为法知,亦齐其子,又同其母。〕

以列数乘未并者各自为列实。亦以列数乘法。

〔此当副置列数除平实,若然则重有分,故反以列数乘同齐。淳风等按:问云所平之分多少不定,或三或二,列位无常。平三知,置位三重;平二知,置位二重。凡此之例,一准平分不可豫定多少,故直云列数而已。〕

以平实减列实,余,约之为所减。并所减以益于少。以法命平实,各得其平。今有七人,分八钱三分钱之一。问人得几何?答曰:人得一钱二十一分钱之四。

又有三人三分人之一,分六钱三分钱之一、四分钱之三。问人得几何?答曰:人得二钱八分钱之一。

○经分

〔淳风等按:经分者,自合分已下,皆与诸分相齐,此乃直求一人之分。以人数分所分,故曰经分也。〕

术曰:以人数为法,钱数为实,实如法而一。有分者通之。

〔母互乘子知,齐其子;母相乘者,同其母。以母通之者,分母乘全内子。乘,散全则为积分,积分则与子相通,故可令相从。凡数相与者谓之率。率知,自相与通。有分则可散,分重叠则约也;等除法实,相与率也。故散分者,必令两分母相乘法实也。〕

重有分者同而通之。

〔又以法分母乘实,实分母乘法。此谓法、实俱有分,故令分母各乘全分内子,又令分母互乘上下。〕

今有田广七分步之四,从五分步之三,问为田几何?答曰:三十五分步之十二。

又有田广九分步之七,从十一分步之九,问为田几何?答曰:十一分步之七。又有田广五分步之四,从九分步之五,问为田几何?答曰:九分步之四。

○乘分

〔淳风等按:乘分者,分母相乘为法,子相乘为实,故曰乘分。〕

术曰:母相乘为法,子相乘为实,实如法而一。

〔凡实不满法者而有母、子之名。若有分,以乘其实而长之,则亦满法,乃为全耳。又以子有所乘,故母当报除。报除者,实如法而一也。今子相乘则母各当报除,因令分母相乘而连除也。此田有广从,难以广谕。设有问者曰:马二十匹,直金十二斤。今卖马二十匹,三十五人分之,人得几何?答曰:三十五分斤之十二。其为之也,当如经分术,以十二斤金为实,三十五人为法。设更言马五匹,直金三斤。今卖马四匹,七人分之,人得几何?答曰:人得三十五分斤之十二。其为之也,当齐其金、人之数,皆合初问入于经分矣。然则分子相乘为实者,犹齐其金也;母相乘为法者,犹齐其人也。同其母为二十,马无事于同,但欲求齐而已。又,马五匹,直金三斤,完全之率;分而言之,则为一匹直金五分斤之

三。七人卖四马,一人卖七分马之四。金与人交互相生。所从言之异,而计数则三术同归也。〕

今有田广三步三分步之一,从五步五分步之二,问为田几何?答曰:十八步。

又有田广七步四分步之三,从十五步九分步之五,问为田几何?答曰:一百二十步九分步之五。

又有田广十八步七分步之五,从二十三步十一分步之六,问为田几何?答曰:一亩二百步十一分步之七。

12345...19
自然之理

物理学是什么?

2023-12-16 16:09:30

自然之理

圆周率-兀

2024-1-10 10:34:37

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
    暂无讨论,说说你的看法吧
个人中心
今日签到
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
搜索